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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锂电池厂商应对中国资源出口政策的两种对策
发布时间:2013-03-13 17:18:03  来源:钜大电子锂电池事业部

中国对稀土出口实行了配额出口政策,未来也有可能对天然石墨和萤石出口进行管制,它们分别作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的原材料,对于锂电池和锂电池材料重要生产大国日本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从而使得日本相关厂商不得不采取有差别的应对措施。

从大的方面看,目前日本企业采取的对策大致分为两种:①进驻中国实施本地化生产;②留守日本开发对策技术。而这,需要根据中国对于不同资源的政策进行选择。目前中国政府还没有对天然石墨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实施限制,因此,不同企业采取的对策也是不同的。

一、采用对策①的是那些在中国没有竞争对手的日本零部件企业。只要没有竞争,在进军中国时,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就可能减少,这样一来就极有希望直接成立全资子公司,无需与中国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要是能够在中国赢得市场份额,还有可能阻止中国企业的新进参与,采取这个策略的代表范例就是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为了确保天然石墨和萤石等资源的稳定供应,此类企业正在加快进军中国和强化生产的进程,绝大多数企业都预定以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驻。因此,日本负极材料企业的产能转移,基本上还仅限于3C 小型锂电池领域。

二、在动力锂电池用高端负极材料产品方面,在未来较长时间内,这些日本企业基本上采取的是②战略,留在日本开发对策技术,相关产能也都会留在日本。

因此,总体上看,这种产能转移战略可以概括为:把低端产能转移出去,留出空间转产动力锂电池用负极材料等高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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