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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出台法规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回收处理
发布时间:2012-09-24 19:28:51  来源:钜大电子锂电池事业部

        近日,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推出了《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并举行了听证会,拟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与管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值得注意的是,该草案对用于电动自行车的铅酸电池、锂电池等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问题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悉,目前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500万辆,并以每年70万辆的速度增长。但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的不完善,也导致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郭长青透露,仅昆明市,过去三年中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就达39067起,占据了交通事故总量的22%。
        此次,云南方面推出《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从而减少事故的发展。根据草案,此后云南省内的电动自行车将实现实名登记制度、车辆目录管理制度以及通行管理制度等。其中,草案还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报废标准,使用年限达10年的予以报废,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登记。
        由于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在报废后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此次草案针对车用废旧电池组的回收处理做出了专门的规定。目前,用于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主要为铅酸电池以及磷酸铁锂电池,这两种电池在废弃后如果处理不当,均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此次,草案明确规定,电动车自行车的生产及销售企业须负责电动自行车电池的更换和回收。此外,回收回来的废旧电池须送到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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